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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6-13< 返回列表
普登生技有限公司 【聲明稿】105.06.13

普登生技有限公司 【聲明稿】105.06.13

普登公司開創近20年來,以專業、誠信、服務、創新、積極、負責的信念來提供優質的產品。
關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613日發布「市售膠囊錠狀食品中葉黃素含量標示符合性調查」之新聞,其中內容稱本公司經銷販售之「幼添明兒童咀嚼錠」含量低於標示值一事,本公司澄清與說明如下。

一、本公司為「幼添明兒童咀嚼錠」產品之經銷商,關於產品之內容與成分劑量,依合作契約係由代理商世鴻藥業有限公司提供產品原廠文件證明,況保健食品之進口與販賣皆須主管機關之核准與核備,本公司作為經銷商,認為可信賴代理商所提供關於產品葉黃素含量,每顆5.03毫克之原廠文件報告(附件1)。又關於產品之分裝、標示、包裝與封膜亦皆由代理商世鴻公司完成,本公司並無參與或經手產品包裝之過程,特此說明。

 

二、關於葉黃素檢驗方式,市售保健食品中之葉黃素分為「游離態」與「酯化態」。由於酯化態葉黃素標準品不易取得,一般坊間業者在檢測葉黃素含量時,常以轉化方式先將酯化態轉變成游離態葉黃素,再進行檢測。若轉化條件沒有最佳化,易造成「檢測值被低估」的情形。亦即「幼添明」所含之葉黃素屬性為「酯化型葉黃素」,若以「游離型葉黃素」的檢測方式檢驗,其數據會因「皂化值」的差異,造成數據極大的落差。

 

三、基此,本公司於今年五月自行送驗同一批號之「幼添明兒童咀嚼錠」產品,由德國杜夫萊茵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實驗室進行檢驗,檢驗結果為0.30g/100g (%),換算結果為每一粒含量3.774mg,相當於標示值約76%的含量(標示的80%為合格)

 

四、德國杜夫萊茵股份有限公司(http://www.aimex.tw/CHT/aboutus_01.asp)為獨立的第三方驗證機構,屬於衛福部核可之檢驗單位,其檢測認定應屬公允可信。本公司之「幼添明兒童咀嚼錠」實際含量接近標示含量,而與標示不完全相符之因可能與產品儲存環境有關,「幼添明」主成分為抗氧化劑,葉黃素及其他抗氧化維生素,如果擺放時間太長,或受日照、燈照、氧化等影響,會使得含量與營養濃度越來越低,進而影響檢驗結果。因此也建議消費者相關產品必須保存在陰涼處,且最好開封36個月就要吃完,能有效降低營養成分遞減之情形。

 

五、普登公司一直以來皆用最負責的態度來面對最敬愛的客戶,關於本次事件本公司亦第一時間自行送驗並公告接受消費者之退款,我們亦希望能盡快澄清大眾對於產品之疑慮。因為我們也是消費者,更重視食品安全,期許為保健產品與客戶之健康生活做好安全把關,共同為台灣打造出一個更健全美好的食安環境。

附件
一、代理商世鴻公司所提供之產品原廠檢驗報告。
二、本公司近日送驗之產品檢驗報告。

新聞聯絡人:
陳文茹Leah Chen 
行銷企劃部經理| 普登生技有限公司
TEL : (02)8913-1818
分機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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